临淄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2020年招生简章
根据《临淄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现对2020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收临淄区范围内适龄且未丧失基本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残疾、脑瘫、自闭症儿童,非临淄区户籍的残疾儿童,需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就读政策要求。
二、招生办法
1.预报名。适龄残疾儿童家长电话预报名,预报名时请准确告知孩子基本信息及身体现状。
2.鉴定评估。适龄残疾儿童由家长陪护,携带孩子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户口簿、房产证(无房产可不提供,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家长居住证)、残疾证、预防接种证明、病史检查材料及体检报告(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脑电图等)到临淄区特教中心参加评估鉴定,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根据孩子残疾程度、体检情况给出教育安置意见。
3.教育安置。学校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给出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进行教育安置,对暂不适合在特教就读的,将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进行教育安置。
三、报名相关事宜
1.预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评估鉴定时间
8月28日上午8:20-11:30
3.报名联系人
郭晶华 7189557 13034501907
王建敏 7189557 17615693087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实行走读制度,入学初期学生需家长陪读。
2.新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为30天。试读期间,若发现孩子确实不适应在校学习、生活或不符合继续就学的,学校将建议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3.为确保学生安全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他重大疾病(含特异体质)的,家长应提前如实告知学校。
临淄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