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化妆品规范化建设验收推进工作会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着力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推进社会共治,切实保障全区化妆品市场安全,4月23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在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化妆品规范化建设验收推进工作会,部署全区化妆品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分管领导卢涛、药械科科长李明杰、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药械科科长李明杰传达了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区化妆品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从监管机构层面、经营者层面、消费者三个层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要求各市场监管所抓住各层面的关键控制点,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操作要求,把监管工作各项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好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权利,实现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临淄区化妆品整体安全水平。
分管领导卢涛同志对化妆品规范化建设验收提出了四点要求:
1
摸清底数,明确监管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建立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一企一档。明确化妆品属地管理责任。实现规范化和痕迹化监管。
2
典型带动,整体提高。指导企业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创建,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达到“突出典型,彰显特色,打造精品”的示范效果。不断完善辖区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
3
长期坚持,确保成效。对规范化建设工作查漏补缺,进行全面总结,扎扎实实,稳步推进,做到长期抓、抓长期,下大力气抓好落实,构建常态化管理机制。
4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张贴区局统一印制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告知书、化妆品经营承诺书,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制定化妆品进货查验等各项制度,督促企业提升创建标准,自觉遵守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区化妆品经营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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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