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临淄区征地土地补偿政策!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土地补偿安置费严格讲可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统一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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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上线单位——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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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土地征收批复后,征地补偿费由财政部门拨付到被征地村账户,然后由被征地村负责具体的兑付工作。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土地补偿安置费严格讲可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统一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目前,我省执行的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称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村级统一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确定。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80%支付给承包户”和“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情况,这里不能只看数字,这个数字是有约束条件的,第一个条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农民没有其他土地了。第二个条件,“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这个说明永远没有条件调整的可能。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的,承包户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安置费80%的补偿。
我区征地土地补偿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5〕286号)执行,分四个征地区片,一级区片位于中心城区,每亩补偿12万元;中心城区附近周边执行二级区片,每亩补偿10万元;原边河乡、王寨乡执行四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其他乡镇执行三级区片,每亩补偿5.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依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4号)执行。具体以现场据实清点评估结果核算补偿费。
社保政府补贴资金缴纳标准依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执行,我区一级区片每亩2万元;其余区片每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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