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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警钟!临淄这几起事故,都发生在……

发表时间:2019-06-10 20:16:08  来源:临淄信息港  浏览:次   【】【】【
上下班的早晚高峰,往往是人多车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下面几起交警部门整理的,近期发生在我区的交通死亡事故,都发生在早晚高峰期,希望这些血淋淋的教训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上下班的早晚高峰往往是人多车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下面几起交警部门整理的,近期发生在我区的交通死亡事故,都发生在早晚高峰期,希望这些血淋淋的教训给所有人敲响警钟。(临淄台记者宋国锋)


傍晚时分光线有些暗淡的时候,最容易发生事故。朱台镇王庄村的岔路口就发生了死亡事故。

临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于伟:“2019年4月26日19时15分左右,吴某骑电动自行车在临淄区兴边路朱台镇王庄路口与刘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吴某受伤后,吴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而在几天后的一个早上

同样是在兴边路上

又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造成一人死亡


临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于伟:“2019年5月23日6时40分左右,卢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临淄区兴边路由南向北行驶到东召村路段,与裴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致卢某当场死亡。“


据事故处理科民警介绍

近期我区还发生了几起严重交通事故


2019年4月16日15时30分许,孙某驾驶重型货车沿临淄区边沣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右侧顺行田某骑得电动车相撞,致田某受伤后,田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5月12日18时30分,蔡某驾驶重型货车,在省道321河沟村路口与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张某当场死亡。


2019年5月27日17时42分许,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釜山东西路由东向西时,与沿淄江路由北向南行驶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致李某受伤,后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5月4日17时30分许,韩某驾驶轻型货车在临淄区宏达路凤凰山路段与边某骑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边某受伤,后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共同特点#


这6起交通事故

都有两个共同的特点

其中一个是

都发生在上下班的早晚高峰时间段


临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于伟:“这六起事故,有一起是早晨六点多,其他的都是在下午四点至晚上七点左右,集中在一早一晚这两个时间段,人们在驾车出行的时候,一早一晚往往是比较放松或者是精力不集中,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发生事故。”


这6起事故的另一个共同点是

二轮摩托车、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

造成二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死亡

       

临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于伟:“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骑车人普遍的安全意识不高,再加上这两种车辆动力性能非常强,而本身重量轻,电动自行车和二轮摩托车几乎没有什么防护能力,没有安全防护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大的伤亡。“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所以说违章行车,要不得啊

责任编辑: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