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临淄信息港 > 热点资讯 > 临淄新闻 >  这些单位及个人被全市通报批评!看看都是谁?

这些单位及个人被全市通报批评!看看都是谁?

发表时间:2019-05-10 14:42:44  来源:临淄信息港  浏览:次   【】【】【
据了解,3—4月,市及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全市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大部分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能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认真落实有关制度,但仍有部分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清欠工作不重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

晚报讯(记者商萍萍 通讯员陆洋)记者今日获悉,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处理意见的通报。对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全市表扬并信用加分,对存在未按时限向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或未足额拨付等问题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不允许开发建设新项目。


     据了解,3—4月,市及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全市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大部分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能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认真落实有关制度,但仍有部分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清欠工作不重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

↓↓↓

     记者梳理发现,8家建设单位(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淄博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金乔社区居委会、山东民泰实业有限公司淄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山东理工大学、淄博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昂远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每月25日前足额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11家施工企业施工的13个工程(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齐润花园三期9-10#楼及地下车库、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淄川雁阳御城住宅楼工程及山东理工大实验教学楼、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和风雨操场工程)、山东博泰建工有限公司-淄博龙庭贵府住宅楼工程、山东天维建工有限公司-淄博壹号花园住宅楼工程和淄博(临淄)颐高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熙悦6#-12#及1#车库(南区)工程、山东方正建设有限公司-方正中轩御景一期住宅楼工程;山东恒典建工有限公司-东郡居住区A区A1#商业楼及配套公建和A5-A19#,B区B1-B9#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山东浩岳建设有限公司-淄博明悦豪庭一期工程、淄博金乔建设工程公司-金乔第二幼儿园工程、淄博鹏润建安有限公司-淄博经济开发区创新产业园二期8#、10#、12#楼,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尚园住宅小区1#、13#、15#住宅楼),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规范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进行实名制登记,依据劳动合同和考勤按月核算务工人员工资,并通过专户打到务工人员本人银行卡。15名项目经理(孔雪剑、唐国强、翟方修、顾学良、王允峰、王亚峰、刘方诗、杨小雁、袁洪滨、曹元荣、岳宗统、王霞、董燕、车宗健、巩秀香)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上述单位及个人均予以全市通报表扬,给予信用加分。


     12家建设单位(淄博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村民委员会、北大医疗淄博医院有限公司、淄博汇鼎置业有限公司、周村区南郊镇贾黄村村民委员会、淄博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莱芜市东方紫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桓台县索镇于家村村民委员会、恒生地产有限公司临淄分公司、淄博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宇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千恒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时限向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或未足额拨付等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开发企业给予信用扣分;整改不到位的,不允许开发建设新项目(连续两个月未拨付,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依法责令项目停工整改)。12家施工企业施工的工程(山东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淄川经济开发区山张社区棚户区改造5#6#楼、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村水蓝湾二区五标段项目、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店明发世贸中心27-29#住宅楼项目、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高青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办公楼5-6#实训楼项目、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区星悦城项目、山东长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淄正承名筑8#10#住宅楼工程、淄博贝诺建筑安装公司-周村蓝天雅居19#20#楼、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沂源西城华府5#11-12#住宅楼、吉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博山易达如园、淄博天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博山自在庄园二期工程、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云数谷大数据小镇1-8#、22#楼,山东地邦建工有限公司-淄川昆仑镇中学),存在未执行分账管理制度、未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无花名册、考勤记录不全、无进出场记录等)、按月核算班组工程量落实不到位等问题。12名项目经理(李昕、段鹏翔、毛峰、胡晓宇、杨汉刚、朱建国、李文远、尹国全、董再鑫、魏国帅、刘永贵、孙桂荣)未按要求落实清欠工作有关制度。上述企业及个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承揽新项目。


    凡发现建设单位连续两个月未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依法责令项目停工整改;施工企业未严格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考勤、按月据实核算务工人员工资并通过专户足额打到务工人员银行卡等制度,给予信用扣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对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




编辑:张兴蕾

责任编辑:张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