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人注意!举报成品油违法 最高可获万元奖励 举报电话为12
4月2日,淄博市开展加强成品油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为鼓励公众参与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对淄博市范围内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进行奖励,奖金1000-10000元。
举报范围
1、无证无照无资质或证照不符生产、经营成品油;
2、无证无照无牌车辆流动销售成品油或非法运输成品油;
3、无证无照无资质擅自设立自用加油站点和加油设备设施(自备油罐、自备油库、撬装加油站、简易加油机等);
4、偷逃税款、虚开发票、无票销售、变票销售等税收违法行为;
5、山东省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中列明的其他行为;
6、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奖励制度
1、按照违法行为涉案货值金额和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对举报人给予1000-10000元奖励;
2、同一违法行为如出现多人举报,第一举报人为受奖者;对属于正在整改或监管部门已掌握的不予奖励。
3、举报人在被告知奖励结果后,可持有效证件1个月内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视为放弃。
举报受理
受理机构:
全市开展加强成品油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方式:
电话、邮件、信件等。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相关区县依法进行核实查处;对涉案货值金额较大或跨区域违法行为,可以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查处。
保密制度:
严格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12345;3110719
电子信箱:
zbsgsxzgljxbk@zb.shandong.cn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6号1607室
邮政编码:255048
来源:淄博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