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人,临淄区第四次经济普查未登记单位公告
请未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单位,务于2019年4月23日17:00前携带2018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和单位公章,到所在镇(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进行登记。
临淄区第四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于4月底全面结束。截至目前,全区仍有部分单位未进行登记(名单详见下表),现予以公告。
请未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单位,务于2019年4月23日17:00前携带2018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和单位公章,到所在镇(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进行登记。
逾期未登记或拒绝提供普查资料,将按照《统计法》第41条、42条规定,最高处20万元罚款;按照国家44部委《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发改财金〔2018〕1862号)通知要求,纳入失信名单,并采取信用联合惩戒措施。
如有疑问,请致电:临淄区普查办7210085。如已登记请忽略。
镇(街道)普查办电话:齐都镇7830205、皇城镇7880017、敬仲镇15053317569、朱台镇7780022、凤凰镇7681806、金岭回族镇7853880、金山镇7507613、辛店街道7180174、闻韶街道7156662、雪宫街道7196028、稷下街道7369689、7312212、齐陵街道7080050。
临淄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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