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开展鲜鸡蛋“双证制”管理试点工作
鲜鸡蛋在饮食消费中占有重要位置,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建立鲜鸡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探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着力消除鲜鸡蛋中药物残留等突出隐患,区畜牧兽医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行临淄区鲜鸡蛋双证制管理试点工作。
3月19日,临淄区鲜鸡蛋“双证制”管理试点工作部署会在区畜牧兽医局召开,各镇、街道兽医站站长、食药所所长、全区所有禽蛋养殖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质量安全负责及监管人员120余名参加了此次会议。
自4月1日起,临淄区将正式推行鲜鸡蛋“双证制”管理,全区范围内大中型商超、实施统一采购的连锁超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采购持有“双证”的产品。临淄区畜牧兽医局已建立临淄区禽蛋养殖场户主体名录库,名录库将公布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届时请广大消费者随时关注。
下一步,临淄区畜牧兽医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鲜鸡蛋产地准出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定期对生产主体开具和使用鲜鸡蛋合格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鲜鸡蛋合格证所涉及的生产、检测、销售等记录。对检出产蛋期禁用药物或2次检出常规兽药超标的鲜鸡蛋生产主体,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管理。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对市场销售环节鲜鸡蛋“双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在“双证制”管理试点工作期间,如不按照规定出具“双证”或无“双证”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令第20号)等规定作出处理。
何为鲜鸡蛋“双证”?
一是合格证。按照农业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证参考样式,推行统一的鲜鸡蛋合格证,合格证由临淄区畜牧兽医局统一监制。
二是销售凭证。销售凭证格式按照《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规定样式印制。销售凭证一式两联,一联作为销货凭证和销售记录,一联作为购货凭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凭证。
供稿人:谢衍钊
编辑人:夏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