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66000000多元!临淄清源集团被处罚!
2016年5月,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虚假合同、发票、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55.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外汇违规案例
山东清源集团逃汇955.5万美元
被罚309.74万人民币
2016年5月,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虚假合同、发票、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55.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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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9.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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