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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暴力追债!这个团伙被临淄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还有

发表时间:2018-11-25 21:20:28  来源:临淄信息港  浏览:次   【】【】【
经审查查明,吴瑞祯等人非法拘禁他人,并在拘禁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这是今年淄博市检察机关起诉的第3起“套路贷”系列案件。


近日

吴瑞祯3人利用“套路贷”

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

被临淄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扫掉的他们有多黑?


经审查查明,吴瑞祯等人非法拘禁他人,并在拘禁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


这是今年淄博市检察机关起诉的第3起“套路贷”系列案件。


据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不法借贷公司为了规避风险、赚取高额利润,往往采取“套路贷”方式,诱骗借款人签订高于实际借款额的合同,并编造各种理由构陷其违约。


恶意侵吞,层层签订“阴阳合同”

8月11日,淄博市高新区检察院依法批捕涉嫌利用“套路贷”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的孙孝勇等12人。经查明,自2017年2月至2018年6月,孙孝勇等人先后诱骗7名借款人签订高于实际借款额的合同,并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逼迫对方偿还借款及高额“违约金”。


朱某因需资金周转,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寻求贷款。在假冒中介对朱某进行了所谓的家庭调查后,孙孝勇与朱某签订4 万元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若无法偿还借款,则卖房抵债。

随后,孙孝勇给朱某转账4 万元以制造假的资金流水,并提前扣除利息和其他费用1.4万元。朱某还被逼交出8000元给“中介”作为好处费。至此,朱杰实际到手1.8万元。

但是仅过三天,朱某就被催促还款。因朱某没有钱偿还,孙孝勇又逼迫朱某签订了6万元的二次贷款合同,以偿还之前的贷款。6 万元贷款被扣除利息、保证金 2.4万元,偿还第一笔借款 3.5 万元后,朱某实际仅到手 1000 元。此外,仅剩1000 元还是被另外两名涉案人员以好处费的名义要走。


之后,孙孝勇等人多次逼迫朱某出售房屋以偿还贷款,朱某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家中房屋低价出售以偿还债务,共计偿还22万元。



制造违约,故意设置债务陷阱

 1月13日,受害人小蔡向一家名为“易车贷”的公司申请了3万元车辆抵押贷款。公司信贷员称,该业务不押车、不押本、利息低,只需要车上安装GPS,押一把备用车钥匙,签订抵押合同,即可放款。看到合同上写明周利息只有100 多元,小蔡在合同上了签字。


当天下午,小蔡被告知只批了 1.8 万贷款,扣除4000元GPS 等费用,银行卡实际转账14150 元,到时只需还款 1.8 万。


然而,小蔡等来的不是要求还款的通知,而是:
“您的贷款已严重逾期,车辆已被第三方拖车公司拖回,请尽快联系客户经理以免再次违约。”小蔡停在楼下的车已不见踪影。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该案被提起公诉。至此以刘长庆、马顺利为首要分子的“套路贷”的犯罪黑幕浮出水面。



软硬兼施,手段多样非法获利

被害人小王为了办理零首付房贷,向犯罪嫌疑人李钊借款1万元,从此陷入“套路贷”的泥潭,债务由1万滚到20万。为了逼迫小王借钱还债,李钊将其拘禁两个月之久,并指使手下随意殴打,常常把被害人打到头破血流,最后还打起让其卖房、卖肾还债的主意。9月13日,在博山区检察院官方微信上发布的这条消息在往日平静的山城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检察官在梳理近年来所办理的“套路贷”案件中发现,该类案件几乎无一例外涉黑涉恶。


为了震慑借款人,“套路贷”团伙往往采取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或言语威胁、曝光裸照等方式催讨债款,并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拍卖受害人名下的财产用于还债。为了达到侵吞借款人合法财产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几乎成为行业潜规则。


责任编辑: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