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近期,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罐头、水果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其他食品等23类食品20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7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24批次,餐饮食品17批次,肉制品15批次,蔬菜制品12批次,豆制品10批次,糕点8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酒类3批次,罐头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临淄区朱台镇武秀芝综合经营部购进销售的辣么香(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00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临淄区朱台镇信源商店购进销售的调味面制品(豆瓣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9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临淄区朱台镇营润超市购进销售的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临淄区敬仲镇张荣华商店购进销售的咸蛋黄梳打/蛋黄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6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在中国临淄网站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注:附件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临淄区人民政府网查阅。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