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昊坤防腐设备有限公司 防腐管道、设备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2018年10月26日,淄博昊坤防腐设备有限公司根据风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淄博市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齐村东(博临路以东)。
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3.产品:防腐管道、防腐设备。
4.项目建设规模:年加工防腐管道、设备5000吨。
5.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辅助工程为办公楼、卫生间;储运工程为仓库;公用工程由供水、供电组成,电力由相公庄街道办事处供电所提供,水由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南王村自来水管网提供。环保工程由焊接烟尘净化器、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4 年1月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编制《淄博昊坤防腐设备有限公司5000吨/年防腐管道、设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4年1月15日取得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昊坤防腐设备有限公司5000吨/年防腐管道、设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1.11%。
(四)验收范围
5000吨/年防腐管道、设备加工项目。项目无钢衬塑工序。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环评单位及验收组其他成员均认为实际建设项目与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批复建设内容减少了衬塑工序,其他在规模、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污水主要来源为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经旱厕收集、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等,无污水处理设施。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生产车间设置固定式布袋除尘器,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各生产工位烟尘集气罩收集,经烟尘除尘器器处理,经15米高烟囱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为电焊机、除尘器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将设备全部布置在车间内部,采取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该项目周边无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
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处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本项目一般固废为下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下料等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均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润滑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经危废间暂存,委托淄博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五)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无在线监测设施;无“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无关停或拆除的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装置;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卫生防护距离100m内没有村庄、学校、医院、生活区等保护目标,本项目厂址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污水主要来源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等,经旱厕收集、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无污水处理设施。
2.废气治理设施。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按照最新的环保要求,已安装焊烟除尘设备,处理后的烟尘颗粒物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粉尘浓度最大值为1.8mg/m³,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为0.38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检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7.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一般固废下脚料、焊渣,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均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经危废间暂存,委托淄博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年排放量约120m3/a。
2.废气。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的粉尘浓度最大值为1.8mg/m³,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为0.38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厂界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7.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下料等工序产生的下脚料量为1t/a,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量为5.233kg/a,均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暂存危废间,委托淄博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该项目不排放工业废水,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无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废气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合法合规处置;厂界噪声达标;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淄博昊坤防腐设备有限公司风机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职工环保培训,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2.按照规范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库,进行地面防渗,设置围堰及废液收集等;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产废环节工艺流程图并上墙;设置暂存库标识牌,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加锁管理。
3.制定企业年度监测计划,按计划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台账。
4.进一步完善废气集气罩,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5.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废油落地、禁止工业水就地排放。
6.包括环保设施在内的全部生产设备应挂牌信息化管理。
7.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建立运行台账和检维护记录。
8.在废气管线上标注废气流向。
9.按照规范完善废气排气筒检测口并悬挂标志牌。
10.设立一般固体废物存放处并悬挂标识牌,严禁工业废物露天存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信息表。
淄博昊坤防腐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