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假离婚有风险 假离婚层出不穷悲剧也很多
有的小夫妻怕离婚买房弄假成真,但是又想钻个空子享受首套房的优惠,于是由长辈出面。可是老爸老妈买了房,要想获得首套房贷款的待遇并不容易。
杭州于今天重启住房限购。此前,为了绕开限购,享受减税、首付优惠等实惠,“假结婚”“假离婚”的现象在各一线城市已层出不穷。
在上一轮楼市调控中,宁波也曾出现过为买房“假离婚”这种事。围绕房子的人生百味,不同城市的居民都有相通之处。
据说,敢“假离婚”的都是感情好、信任感强的夫妻,然而通过“假离婚”套利,就真能心想事成?
年纪太大
离了可能也“白搭”
在不少一线城市排队离婚的人里,有一些老年人。
有的小夫妻怕离婚买房弄假成真,但是又想钻个空子享受首套房的优惠,于是由长辈出面。可是老爸老妈买了房,要想获得首套房贷款的待遇并不容易。
房贷的最长年限可以达到30年,但是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往往会把年限跟贷款人的年纪做个挂钩。一般贷款到期的时候,不会超过借款人60岁。也就是说,如果你今年55岁,可能就5年的房贷好办理,超过了60岁,可能就办不了住房贷款了,更遑论享受优惠了。即使有5年好贷,因为贷款月供跟你的收入息息相关。你月收入1万元,那么5年能申请到的住房贷款不会超过30万元。一套200万元的房子,剩下的170多万元你得全款准备出来。别忘记交易中还有各项税费也是一笔支出。
所以如果年纪大了,离婚买房想享受首套优惠的,很可能是空欢喜一场。
当然有些银行的贷款产品可能会提供一些解决方案。比如林先生最近卖了一套宁波的旧居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儿子小林在上海工作,所以办理了“接力贷”,200多万元的贷款才得以解决。这类贷款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可以通过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所购房屋的共有人且与主贷人是子女关系)来满足借款人的年龄要求,但也使父母和子女之间因房屋产权出现纠纷,或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处理问题发生纠纷的几率大大增加。
贷款额度
不是你想要就会有
值得一提的是,用假结婚来购买超出限额的房产或是获得贷款优惠,结婚协议上往往会出现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况。比如为了让丈夫名下无房,符合首套房的优惠条件,小夫妻两个的离婚协议上注明房子票子车子孩子全归女方,男方名下啥财产没有了。这种情况丈夫买不买得了房子还真不一定呢,因为没有财力很可能让银行拒绝放贷。买下一套房时能不能贷到款,不仅除了上文说的跟年龄有关,也跟离婚协议有关。
违禁词已过滤广州一女士离婚时随意拟了个离婚协议,当时所有家庭财产都划归女方,并且还要求男方每月支付20000元的抚养金。当时打算买了房子后就复婚,后来以男方名义买了房后,却发现银行不肯放贷了。
建行宁波市分行国际金融理财师许君波告诉记者,还贷能力是银行审批贷款时考虑的核心问题。
“房贷是有房子作抵押,但是银行放贷不是为了以后你还不出贷款把房子给收过来,所以如果这位丈夫月收入只有2万元,名下也没有其他资产了,银行就会判断他没有还款能力而不放贷给他。这时候你再来说假离婚也是没用的。因为法律意义上,离婚是没有真假的。”
政策封堵
可能性越来越大
你想钻政策的空子,政策也会出细则来堵漏洞。
以购房为目的假结婚、假离婚出现多了,相应的关于封堵的呼声与做法也越来越多。
比如北京就在购房网签环节执行了一项新的规定,夫妻双方购房时,房本中必须得有带“指标”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日后已无法以无购房资质一方名义单独署名房本。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实施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已逐渐实现身份、户籍、房产、社保、纳税、婚姻、工作居住证等信息的联网联查。据报道,在购房资格核验的系统中,一人与不同人员多次结、离婚的,系统将启动报警机制。
有专家也开出了“药方”:国家有必要出台政策引导家庭资产进入其他投资领域;同时,大力打击假离婚的现象,对于离婚半年的应该限制住房投资行为,夫妻离婚时,需要核实其持有的房产数量,进而分析是否有“钻漏洞”的可能。
中国楼市的调控政策一直在不断地变化。你把婚离了,倘若政策再收得紧一些,你的如意算盘不就落空了?
家庭投资
别过于集中在房子上
伴随着房价不断上涨,住房逐渐脱离原始的居住功能,成为保值增值、获取超高利润的捷径,刺激着人们的投机炒房心理。
不少离婚买房的家庭,主要是出于害怕手中资产缩水、未来购买力下降而寄希望房产保值升值。他们大抵至少已经有了一套房,为了买第二套房才离婚的,这里面有改善生活、改善教育环境的刚需,但更多的目的还是做房产投资。
现在很多家庭中,房产都占到了家庭资产的70%以上,而且房贷也成为家庭最大的负债。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增持房产就意味着整个家庭可能90%以上的资产都是房子。这和拿着几十万元做股票或者买基金不一样,房子的总价高、变现慢,需要止损的时候未必能够顺利出手。以宁波的情况来讲,2011年年底前后买进房子的一些投资客现在算算账都还是很肉痛呢,那时购入的房产的价格还没涨回到入手时的水平,算上房贷的话“亏损”更多。
理财师建议说,出于投资安全性的角度,把资产过于集中在一种产品上的做法不算明智。
假离婚后复婚就万事大吉?律师说———
这么一折腾 婚后财产有可能变一方个人财产
在宁波,为了买房或是转移资产,“假离婚”的人并不少见。但现实情况是,忙乎折腾一阵后可能会发现事与愿违,甚至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
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施晓介绍说,从法律关系上讲,不存在假离婚,只要离婚了,拿到离婚证,就是真离婚,就算复婚了,也同样存在财产风险。
“假离婚”后失去继承权
最近,宁波有一则假离婚的事件较引人关注。象山县的赵某来到该县公证处,要求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她声称自己的丈夫过世了,名下有一套房产,她要和儿子共同继承丈夫的该套房产,但不动产登记处要求提供继承权公证书。原来,三年前,为了规避国家二套房政策,赵某与丈夫陈某“假离婚”,这期间两人购置一套房产,登记在陈某名下。不料,后来陈某离世了,赵某欲继承房产却被告知无继承权。
我市一位律师也向记者讲述了一个因买房而“假离婚”的事情。那还是几年前宁波“国五条”限购时期。女方在刚生下孩子后,正处于哺乳期,男方提议说为了孩子以后上学考虑,要买一个学区房。因当时限购,双方需要办理一下“假离婚”,男方称等房子买好后,再结婚。女方觉得,丈夫的说法有道理,于是同意了。在离婚协议书中,男方将房产等大部分财产都划归到自己名下,同时对其他的事项进行了非常细致的约定。女方觉得,这反正是走个形式,也没在意。让女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离婚手续办好的时候,男方没有了反应。原来,这起离婚原本就是男方策划好的。
同样是为了学区房,陈先生进行的“假离婚”则是选择让自己净身出户。陈先生父亲家附近的小学是名校,为了让孩子上名校,他准备跟妻子离婚,他和孩子净身出户,户口都挂靠到老人那里,这样,孩子就可读名校了。
因为相关政策规定:“父母双方离婚的适龄儿童,应根据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小孩及房产的判决来确定就读学校。若房产判给一方,小孩判给另一方而寄居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处的,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可给予照顾进入相应的小学。”
各有各的“假离婚”理由
再来看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假离婚”吧。
为躲债务,宁波男子林某与妻子“假离婚”转移财产,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如此一出戏一唱,不仅房没了,老婆也没了。
林某做生意欠了5万元债务,债主起诉到江北法院并申请了强制执行。林某不想还这笔钱,便与老婆周某商量两人假离婚,而他放弃一切财产,全部给周某一个人,孩子也由周某抚养。于是,两人办好了离婚手续,转移了房产。他以为,他名下没有财产了,执行法官和债主再也奈何不了他。
林某自以为得计,却不懂常识,当时他欠债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的,但是为了共同的家庭生活所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周某还是有还款的义务。执行法官当机立断,查封了周某的房产。
更雪上加霜的是,周某在与林某离婚之后,就偶遇了自己的初恋男友。林某气得直冒火,他与周某虽然说是假离婚,但在法律上,他们的确没有什么关系了。
而有些“假离婚”的理由,让人啼笑皆非。为让小三死心,还有夫妻假离婚老公净身出户的。
复婚后也有财产风险
记者发现,综合这些“假离婚”事件,网友担心最多的,就是假戏真做。如果一方净身出口,房产等归另一方,之后要是弄假成真,就会人财两失,导致赔了夫人又折兵。
事实上,除了假戏真做这个问题,“假离婚”面临的风险很多。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施晓介绍说,从法律上来说,没有真、假离婚之说,也就是只要把离婚手续办了,那么双方就是真离婚了。因此,不论何种原因,在办理离婚之前,都需要认识到其中的风险。除了假戏真做真离婚这个风险外,还要注意离婚一方是否有借离婚来欺骗对方财产、孩子抚养权的可能。
假离婚一定要慎重对待,很有可能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如果一方利用“假离婚”来达到真离婚的目的,或者因各种原因无法复婚,因离婚协议的草率签订,另一方可能一无所有。”施律师说,法律不可能根据一纸协议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离婚之前夫妻双方的复婚约定,即使公证过都会被视为无效,如果对方不愿意复婚,另一方不能强制要求结婚。而且,就算复婚了,也同样存在很多财产风险,比如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解除时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复婚时已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离婚后复婚前购置的财产很有可能变成一方个人财产等等。
大头菜说理财
离婚买房折射出中产的焦虑
在不少年轻人为了结婚而买房时,有人已在为了买房而离婚。也许你说离婚买房是个荒诞的实验,从起意到离婚到套利结束复婚,尽管可能时间很短,但每一步都对人性有很大的考验。不过,在大头菜看来,折腾的房子与纠结的人生,折射出的是中国中产阶层的焦虑心态。
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人算过账,离婚去买房子的,肯定不是穷人。按上海的房价来说,手里至少也得有150万元现金,两夫妻月收入在4万元以上才折腾得起。但他们肯定不是富人,后者恐怕是不屑为了这个来离婚结婚的。他们就是一些有钱但不富有的中产。
这群人挣着令一般人羡慕的薪水,过着看起来光鲜的生活,实际上大部分的他们都活得挺累:不敢病,不敢停,不敢轻易打破现有的生活状态。
这里有高房价惹的祸。尤其在北上广这些一线城市,年轻人大学一毕业就为了攒首付直接奔向柴米油盐精打细算。高昂的房价成为中产阶级最大的烦恼。
同时,在低息时代,房价时刻提醒着中产们购买力是如何缩水的,引诱着缺乏安全感的中产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奔入房奴的阵营。甚至不惜用假离婚来获得超过政策规定的购房限额,不惜让房子在家庭财富中占到八九成以上的巨大比例。
不过在大头菜看来,这一切,不仅仅是高房价惹出来的。或者说,高房价只是引爆中产们焦虑的一个助燃剂。焦虑的根源一头系着尚有较大空间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另一头系着复杂的社会环境。近年来经济结构调整,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几乎所有行业都带来了冲击,即便是一些高薪的职业经理人,也面临着“再就业”。这带来了对于未来不确定性的焦虑。没有人是安稳的。社会资源分配上的局限,使得中产们为了在剧烈的社会竞争中为自己和下一代争夺一席之地,不得不延长自己的工作时间,挤占自己的休闲计划,抹掉自己的生活小情调,甚至透支自己的健康……
这种普遍的焦虑,恐怕已经不是呼吁中产们加强个人修炼就能解决得了。
如《焦虑的中产》中的经典台词所言: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成熟社会的中坚力量,是消费社会的基础。这个群体应该是最富有活力的一个阶层,但是现在,他们全部陷入了某种群体性焦虑当中……中产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合适的生长环境,一个逐渐健全的社会制度,有好的土壤、阳光、空气和化肥,这样这个阶层才能不断发展和壮大。毕竟,谁都不想成为过客,谁都希望长久稳定,谁都愿意继续往上走走。
在上一轮楼市调控中,宁波也曾出现过为买房“假离婚”这种事。围绕房子的人生百味,不同城市的居民都有相通之处。
据说,敢“假离婚”的都是感情好、信任感强的夫妻,然而通过“假离婚”套利,就真能心想事成?
年纪太大
离了可能也“白搭”
在不少一线城市排队离婚的人里,有一些老年人。
有的小夫妻怕离婚买房弄假成真,但是又想钻个空子享受首套房的优惠,于是由长辈出面。可是老爸老妈买了房,要想获得首套房贷款的待遇并不容易。
房贷的最长年限可以达到30年,但是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往往会把年限跟贷款人的年纪做个挂钩。一般贷款到期的时候,不会超过借款人60岁。也就是说,如果你今年55岁,可能就5年的房贷好办理,超过了60岁,可能就办不了住房贷款了,更遑论享受优惠了。即使有5年好贷,因为贷款月供跟你的收入息息相关。你月收入1万元,那么5年能申请到的住房贷款不会超过30万元。一套200万元的房子,剩下的170多万元你得全款准备出来。别忘记交易中还有各项税费也是一笔支出。
所以如果年纪大了,离婚买房想享受首套优惠的,很可能是空欢喜一场。
当然有些银行的贷款产品可能会提供一些解决方案。比如林先生最近卖了一套宁波的旧居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儿子小林在上海工作,所以办理了“接力贷”,200多万元的贷款才得以解决。这类贷款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可以通过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所购房屋的共有人且与主贷人是子女关系)来满足借款人的年龄要求,但也使父母和子女之间因房屋产权出现纠纷,或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处理问题发生纠纷的几率大大增加。
贷款额度
不是你想要就会有
值得一提的是,用假结婚来购买超出限额的房产或是获得贷款优惠,结婚协议上往往会出现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况。比如为了让丈夫名下无房,符合首套房的优惠条件,小夫妻两个的离婚协议上注明房子票子车子孩子全归女方,男方名下啥财产没有了。这种情况丈夫买不买得了房子还真不一定呢,因为没有财力很可能让银行拒绝放贷。买下一套房时能不能贷到款,不仅除了上文说的跟年龄有关,也跟离婚协议有关。
违禁词已过滤广州一女士离婚时随意拟了个离婚协议,当时所有家庭财产都划归女方,并且还要求男方每月支付20000元的抚养金。当时打算买了房子后就复婚,后来以男方名义买了房后,却发现银行不肯放贷了。
建行宁波市分行国际金融理财师许君波告诉记者,还贷能力是银行审批贷款时考虑的核心问题。
“房贷是有房子作抵押,但是银行放贷不是为了以后你还不出贷款把房子给收过来,所以如果这位丈夫月收入只有2万元,名下也没有其他资产了,银行就会判断他没有还款能力而不放贷给他。这时候你再来说假离婚也是没用的。因为法律意义上,离婚是没有真假的。”
政策封堵
可能性越来越大
你想钻政策的空子,政策也会出细则来堵漏洞。
以购房为目的假结婚、假离婚出现多了,相应的关于封堵的呼声与做法也越来越多。
比如北京就在购房网签环节执行了一项新的规定,夫妻双方购房时,房本中必须得有带“指标”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日后已无法以无购房资质一方名义单独署名房本。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实施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已逐渐实现身份、户籍、房产、社保、纳税、婚姻、工作居住证等信息的联网联查。据报道,在购房资格核验的系统中,一人与不同人员多次结、离婚的,系统将启动报警机制。
有专家也开出了“药方”:国家有必要出台政策引导家庭资产进入其他投资领域;同时,大力打击假离婚的现象,对于离婚半年的应该限制住房投资行为,夫妻离婚时,需要核实其持有的房产数量,进而分析是否有“钻漏洞”的可能。
中国楼市的调控政策一直在不断地变化。你把婚离了,倘若政策再收得紧一些,你的如意算盘不就落空了?
家庭投资
别过于集中在房子上
伴随着房价不断上涨,住房逐渐脱离原始的居住功能,成为保值增值、获取超高利润的捷径,刺激着人们的投机炒房心理。
不少离婚买房的家庭,主要是出于害怕手中资产缩水、未来购买力下降而寄希望房产保值升值。他们大抵至少已经有了一套房,为了买第二套房才离婚的,这里面有改善生活、改善教育环境的刚需,但更多的目的还是做房产投资。
现在很多家庭中,房产都占到了家庭资产的70%以上,而且房贷也成为家庭最大的负债。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增持房产就意味着整个家庭可能90%以上的资产都是房子。这和拿着几十万元做股票或者买基金不一样,房子的总价高、变现慢,需要止损的时候未必能够顺利出手。以宁波的情况来讲,2011年年底前后买进房子的一些投资客现在算算账都还是很肉痛呢,那时购入的房产的价格还没涨回到入手时的水平,算上房贷的话“亏损”更多。
理财师建议说,出于投资安全性的角度,把资产过于集中在一种产品上的做法不算明智。
假离婚后复婚就万事大吉?律师说———
这么一折腾 婚后财产有可能变一方个人财产
在宁波,为了买房或是转移资产,“假离婚”的人并不少见。但现实情况是,忙乎折腾一阵后可能会发现事与愿违,甚至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
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施晓介绍说,从法律关系上讲,不存在假离婚,只要离婚了,拿到离婚证,就是真离婚,就算复婚了,也同样存在财产风险。
“假离婚”后失去继承权
最近,宁波有一则假离婚的事件较引人关注。象山县的赵某来到该县公证处,要求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她声称自己的丈夫过世了,名下有一套房产,她要和儿子共同继承丈夫的该套房产,但不动产登记处要求提供继承权公证书。原来,三年前,为了规避国家二套房政策,赵某与丈夫陈某“假离婚”,这期间两人购置一套房产,登记在陈某名下。不料,后来陈某离世了,赵某欲继承房产却被告知无继承权。
我市一位律师也向记者讲述了一个因买房而“假离婚”的事情。那还是几年前宁波“国五条”限购时期。女方在刚生下孩子后,正处于哺乳期,男方提议说为了孩子以后上学考虑,要买一个学区房。因当时限购,双方需要办理一下“假离婚”,男方称等房子买好后,再结婚。女方觉得,丈夫的说法有道理,于是同意了。在离婚协议书中,男方将房产等大部分财产都划归到自己名下,同时对其他的事项进行了非常细致的约定。女方觉得,这反正是走个形式,也没在意。让女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离婚手续办好的时候,男方没有了反应。原来,这起离婚原本就是男方策划好的。
同样是为了学区房,陈先生进行的“假离婚”则是选择让自己净身出户。陈先生父亲家附近的小学是名校,为了让孩子上名校,他准备跟妻子离婚,他和孩子净身出户,户口都挂靠到老人那里,这样,孩子就可读名校了。
因为相关政策规定:“父母双方离婚的适龄儿童,应根据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小孩及房产的判决来确定就读学校。若房产判给一方,小孩判给另一方而寄居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处的,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可给予照顾进入相应的小学。”
各有各的“假离婚”理由
再来看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假离婚”吧。
为躲债务,宁波男子林某与妻子“假离婚”转移财产,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如此一出戏一唱,不仅房没了,老婆也没了。
林某做生意欠了5万元债务,债主起诉到江北法院并申请了强制执行。林某不想还这笔钱,便与老婆周某商量两人假离婚,而他放弃一切财产,全部给周某一个人,孩子也由周某抚养。于是,两人办好了离婚手续,转移了房产。他以为,他名下没有财产了,执行法官和债主再也奈何不了他。
林某自以为得计,却不懂常识,当时他欠债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的,但是为了共同的家庭生活所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周某还是有还款的义务。执行法官当机立断,查封了周某的房产。
更雪上加霜的是,周某在与林某离婚之后,就偶遇了自己的初恋男友。林某气得直冒火,他与周某虽然说是假离婚,但在法律上,他们的确没有什么关系了。
而有些“假离婚”的理由,让人啼笑皆非。为让小三死心,还有夫妻假离婚老公净身出户的。
复婚后也有财产风险
记者发现,综合这些“假离婚”事件,网友担心最多的,就是假戏真做。如果一方净身出口,房产等归另一方,之后要是弄假成真,就会人财两失,导致赔了夫人又折兵。
事实上,除了假戏真做这个问题,“假离婚”面临的风险很多。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施晓介绍说,从法律上来说,没有真、假离婚之说,也就是只要把离婚手续办了,那么双方就是真离婚了。因此,不论何种原因,在办理离婚之前,都需要认识到其中的风险。除了假戏真做真离婚这个风险外,还要注意离婚一方是否有借离婚来欺骗对方财产、孩子抚养权的可能。
假离婚一定要慎重对待,很有可能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如果一方利用“假离婚”来达到真离婚的目的,或者因各种原因无法复婚,因离婚协议的草率签订,另一方可能一无所有。”施律师说,法律不可能根据一纸协议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离婚之前夫妻双方的复婚约定,即使公证过都会被视为无效,如果对方不愿意复婚,另一方不能强制要求结婚。而且,就算复婚了,也同样存在很多财产风险,比如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解除时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复婚时已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离婚后复婚前购置的财产很有可能变成一方个人财产等等。
大头菜说理财
离婚买房折射出中产的焦虑
在不少年轻人为了结婚而买房时,有人已在为了买房而离婚。也许你说离婚买房是个荒诞的实验,从起意到离婚到套利结束复婚,尽管可能时间很短,但每一步都对人性有很大的考验。不过,在大头菜看来,折腾的房子与纠结的人生,折射出的是中国中产阶层的焦虑心态。
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人算过账,离婚去买房子的,肯定不是穷人。按上海的房价来说,手里至少也得有150万元现金,两夫妻月收入在4万元以上才折腾得起。但他们肯定不是富人,后者恐怕是不屑为了这个来离婚结婚的。他们就是一些有钱但不富有的中产。
这群人挣着令一般人羡慕的薪水,过着看起来光鲜的生活,实际上大部分的他们都活得挺累:不敢病,不敢停,不敢轻易打破现有的生活状态。
这里有高房价惹的祸。尤其在北上广这些一线城市,年轻人大学一毕业就为了攒首付直接奔向柴米油盐精打细算。高昂的房价成为中产阶级最大的烦恼。
同时,在低息时代,房价时刻提醒着中产们购买力是如何缩水的,引诱着缺乏安全感的中产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奔入房奴的阵营。甚至不惜用假离婚来获得超过政策规定的购房限额,不惜让房子在家庭财富中占到八九成以上的巨大比例。
不过在大头菜看来,这一切,不仅仅是高房价惹出来的。或者说,高房价只是引爆中产们焦虑的一个助燃剂。焦虑的根源一头系着尚有较大空间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另一头系着复杂的社会环境。近年来经济结构调整,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几乎所有行业都带来了冲击,即便是一些高薪的职业经理人,也面临着“再就业”。这带来了对于未来不确定性的焦虑。没有人是安稳的。社会资源分配上的局限,使得中产们为了在剧烈的社会竞争中为自己和下一代争夺一席之地,不得不延长自己的工作时间,挤占自己的休闲计划,抹掉自己的生活小情调,甚至透支自己的健康……
这种普遍的焦虑,恐怕已经不是呼吁中产们加强个人修炼就能解决得了。
如《焦虑的中产》中的经典台词所言: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成熟社会的中坚力量,是消费社会的基础。这个群体应该是最富有活力的一个阶层,但是现在,他们全部陷入了某种群体性焦虑当中……中产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合适的生长环境,一个逐渐健全的社会制度,有好的土壤、阳光、空气和化肥,这样这个阶层才能不断发展和壮大。毕竟,谁都不想成为过客,谁都希望长久稳定,谁都愿意继续往上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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