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
6月25日,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会召开,区政府副区长李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印发了《临淄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方案》,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切实规范民办教育市场秩序,科学有效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推动我区教育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会议指出,非法民办培训机构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侵害广大群众切身权益。规范治理工作本着“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检查范围为全区范围内所有面对中小学生开办的民办培训机构,重点是未经审批注册的非法民办培训机构。通过宣传摸底、清理整治和验收规范三个阶段进行规范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的考核。
李玲在讲话中强调:
要统一思想,高度认识规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庞大的校外培训市场中,非法培训机构存在说一套、做一套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等问题,严重扰乱正常的教育市场秩序。从排除学生安全隐患、保障家长合法权益、建设平安社会、和谐临淄的角度,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责无旁贷。
要加强领导,切实凝聚规范治理工作的合力。区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各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组织综治部门、派出所、工商、城管、中心校、村居(社区)等单位,分步有效的开展工作。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对在校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到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学习。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推动工作稳步开展。
要注重工作方法,多途径多角度做好规范治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民办培训机构形成舆论压力。通过宣传栏、微信平台、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和巨大危害,保持宣传强度和广泛度,充分营造声势,使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规范治理工作。结合非法民办培训机构现有条件,实行分类治理。对安全隐患较大,办学无组织、态度不端正且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学规模小,无法达到《淄博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暂行办法》的要认真讲解国家法律法规,讲明利害关系,劝其放弃非法办学;对办学条件较好能够达到《淄博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或者接近标准的,要积极帮助其解决困难,正确引导,力争取得合法的办学资质。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应试”导向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入学挂钩的行为。扎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上学日放学后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等,积极探索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监管“空档期”等问题。加强社区学校建设,引领社会培训资源服务社区。在做好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积极探索“培训学校+社区”的融合培训服务新模式。加强社区教育学校建设,让有能力、有责任、想干事的为社区服务
要加强管控,建立规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各镇(街道)、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的监管,既要打好每年的“攻坚战”,也要充分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健全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和定期巡查、举报投诉等制度,杜绝非法培训机构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临淄区关于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近期,根据区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工作摸排,以及群众举报投诉,发现辖区内部分机构未经审批非法私自办学的问题。这些机构办学条件不达标、安全隐患多、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教育质量低下,经常出现乱收费、安全事故纠纷等现象,严重扰乱、破坏全区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侵害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区综治办牵头,教育、民政、公安、人社、司法、文化、体育、城管、工商、地税、广电、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由各镇(街道)利用6月25日至7月10日进行宣传摸底,组织本镇(街道)民政、公安、教育等有关单位利用7月11日至9月30日的时间,对全区非法办学机构予以坚决整治取缔。
现将整治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工作向社会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区所有非法民办教育培训学校必须停止办学,摘下牌匾,清除所有户外广告,停发相关招生广告和简章。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为孩子选择培训学校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选择依法开办的培训学校学习。如需了解我区民办培训学校情况可登陆“临淄区教育信息网”“民办教育专栏”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区教育局职教科电话进行咨询,如发现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请拨打区民生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咨询电话:0533—7866530
举报电话:0533—8189000
特此公告!
临淄区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