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财政多措并举,推动全区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把学前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扎实推进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建设,区财政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支持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解决教育资源不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有效推动了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均衡优质发展。
一、我区学前教育概况
我区现有幼儿园111处(城区42处,农村69处)。公办性质幼儿园65所,占幼儿园总数的58.56%,民办幼儿园46所,占幼儿园总数的41.44%。全区9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全区公益性普惠幼儿园达到90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5所(农村9所,城区16所),占民办幼儿园总数的54.35%。在园教职工1950名,在园幼儿15623名。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全区省示范幼儿园38处,占幼儿园总数的34.23%、市示范幼儿园56处,占幼儿园总数的50.45%,10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临淄区先后被授予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区、山东省学前教育先进区等荣誉称号。
二、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一)兑现落实幼儿园公用经费及奖补资金
2015年区政府出台了《临淄区学前教育补助经费考核发放办法》及《临淄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区财政每年投入450余万元对全区幼儿园进行考核定补、创优定补、督导奖补、定向资助及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2017年我区公办幼儿园——区实验幼儿园投入使用,每年安排生均300元公用经费。2015-2018年,区财政统筹安排各级专项资金2598.32万元,切实保障全区幼儿园的日常运转支出。
(二)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本着就近入学、提高办园效益、分步实施的原则,各镇(街道)将辖区内幼儿园合理规划布局,按照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资金实行分级负担,以镇(街道)投入为主,区政府对镇(街道)幼儿园园舍改造资金实行以奖代补,考核发放。近年来全区新建改扩建及加固幼儿园60所,总投资1.2亿余元。全区9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三)加大安保投入,确保师生安全
区政府制定下发了《临淄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卫人员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区财政将学前教育安保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全区幼儿园实行安保经费专项补贴。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安保经费由区、镇(街道)财政分级负担,民办幼儿园的安保经费按每处0.5万元安排。2015-2018年全区投入安保经费1376.02万元,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四)落实学前资助,保障贫、孤、残儿童权利
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省财政厅、教育厅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对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的10%,资助标准为一档1000元、二档1200元、三档1400元。助学金由省、市和区县财政分级分担,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区财政将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足额安排。有关单位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2015年春至2018年春季,我区共计资助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7139人次,发放学前政府助学金428.64万元。
(五)支持师资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办园水平,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18万元,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由区教育培训中心统一实施。先后出台第一期、第二期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课程体系。每年聘请专家进行全员集体培训,每两年举行教师技能比武和优质课评选。制定师德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