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人看过来!老旧小区改造传好消息!划定范围!设专项资金……
所谓老旧小区,是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据初步摸查,各地上报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达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机构预计这将拉动万亿元级投资需求。
好消息!
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首次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支持范围!
所谓老旧小区,是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据初步摸查,各地上报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达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机构预计这将拉动万亿元级投资需求。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管理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是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其中包括:
二是老旧小区改造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分配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采取因素法,按照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乡邻吧~
编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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