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临淄人,你家宅基地将面临新的变化!
近期,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8号)。下一步,山东将探索宅基地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农村宅基地以多种形式规范有序退出,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更多内涵空间。
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就如何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五个振兴”,指出要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5个方面系统推进。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示范省创建,山东将着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国土资源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居住、产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用地空间,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解决乡村破败、土地严重空闲等问题,助推新农村建设、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古村保护等工作。
二是为新农村建设发挥筹资作用。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杠杆作用,在留足农村发展用地的同时,将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高效配置到中心城镇,既解决城市发展用地不足问题,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来源,可以有效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
三是加强耕地保护。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村域范围内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引导农村零星宅基地有序退出,既保证“耕地红线”不突破,又可以为建设占用耕地提供有效补充途径,进一步促进耕地保护。
四是促进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探索宅基地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农村宅基地以多种形式规范有序退出,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更多内涵空间;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空闲农房,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养老休闲、文化教育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土地要素保障。